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2020-03-07 16:24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阶段,为了遏制疫情反弹,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的良好成效,按照省卫健委《普通病区管理制度》《普通病区陪护/探视制度》和《医疗机构出入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凡进入医院及住院病区的人员,应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急诊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
(2)有疫区旅行居住史;
(3)有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
(4)有聚集性接触史。
2.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除在出入医院时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必要时须在诊室内测量体温,且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3.医院所有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理,患者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相对固定。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需凭腕带或陪护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出入病房,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4.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同时主动配合我院医务人员进行每日上、中、下午体温监测及健康状况询问。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陪同到发热门诊就诊。
5.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要切实做好防护,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顺祝各位患者朋友们健康平安!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