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手机支付”
2023-10-23 10:55系统
我院已开通“医保手机支付”业务,正在试运行阶段。适用人群:省本级医保、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项目的普通门诊费用可在手机上实现医保实时报销。
方法一:
1、打开支付宝APP搜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小程序”→进入医院门户页面,完成授权申请。
2、点击“就诊人”进行在线建卡或绑卡。
3、已完成就诊人绑定,可在首页点击“门诊缴费”,即可出现该就诊人待缴费的门诊订单。查看订单无误后,点击“医保支付”。
4、医保电子凭证身份授权确认(同意授权)后,预览医保预结算信息,选择自费部分扣款方式→输入支付密码→确认支付完成医保混合支付。
5、订单支付成功后,点击“完成”,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小程序中的“门诊缴费记录”界面,点击“缴费详情”即可查看相关检查科室地址。
方法二:
直接扫码支付:已完成身份授权的患者就诊完成后,打开支付宝APP,在医院展码区域扫二维码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
1、医保移动支付使用规定
(1)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
(2)门诊特殊疾病、“两病”门诊、公务员门诊、共济支付暂未开放。
2、线上支付的订单退费办法
(1)手机支付未成功的情况,可联系院内导诊或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2)使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包括医保个人账户)缴费的病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费,请在缴费当日起7天内在人工收费窗口办理退费业务,超时无法受理。
3、移动支付缴费逻辑
报销顺序是首先报销医保部分费用,自费部分由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支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由支付宝账户支付剩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