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支付、高值药品认定办理流程

2023-10-23 10:47系统

(一)单行支付、高值药品

省、市医保共有154个单行支付药品和18个高值药品纳入特殊药品报销,单行支付药品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高值药品在治疗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和认定后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单行支付、高值药品纳入特殊药品报销,不属于门诊特殊疾病办理业务范畴。

(二)能在我院办理单行支付、高值药品用药认定的人员

四川省内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我院具备认定和治疗资格的医师名单

乳甲

姚欣敏

吴剑

肿瘤

张军

张西

周从明

骆竹媚

骨科

薛力

余彬

梁益建

呼吸

陈峰

何萍

李艳萍

李国平

殷俊

李燕舞

泌尿

李强

卓晖

袁仁斌

妇科

李涛

黄勇

血液

谭竞

郑琳

陈蓉

王小渝

心内

唐超

余秀琼

王引利

胃肠外科

刘雁军

李云涛

介入

刘西平

消化

袁德强

王琼

神内

柳华

刘艳

眼科

廖志强

杨俊峰

胸外

张志国

内分泌

傅徐泉

钟晓卫

李华琦

风湿免疫

毛伯勤

感染科

刘永芳

(四)首次进行或在认定周期内换药办理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认定所需材料

1、具备资格的认定医生和治疗医生开具病情诊断证明书和认定表、处方。(认定表、处方一式两份)认定周期内换药需填写用药变更表。

2、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件、正反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检查报告(注:具体检查报告以药品认定标准上所需证明材料为准)

认定标准、认定表、处方签,详见附件4

(五)办理流程

(六)单行支付、高值药品认定的常见问题

问题1:患者是省外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市三医院办理用药认定或者上传处方吗?

答:省外参保人员暂不能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报销流程,请咨询参保地医保局。

问题2:已经办理了认定的患者什么时候可以找医生开下一次的药?

答:最多可以提前7天,请具备治疗资格的医师开具下一次用药处方。

问题3:一次可以开具多少天的药品量?

答:经医生评估,最多可以开具84天的药品量。

问题4:患者可以提前用药,再来申请办理认定吗?

答: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按照医保局规定必须先进性事前审核,再用药。不能先用药再审核,否则结算时医保不予报销。


附件4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认定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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