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2018-12-04 15:05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比选内容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项目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成立时间不少于15年(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历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2.律师事务所系四川省乃至全国知名事务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如:曾获得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称号),并且执业机构总部在成都;

 3.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具有领先规模,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其中:专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40人。专职为医院提供服务的顾问律师需具备医学本科教育背景,人数不少于3人;

 4.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5.团队主负责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10年;

    6.为医院提供医疗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具备长期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尤其是为大型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包括为不少于5家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四川省范围内)提供过类似服务;

    7.律师团队为医院提供医疗卫生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熟悉医疗卫生行政法规,为卫生行政机构提供过类似服务优先。

    8.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为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失误记录。

三、服务内容

 1.定期上门服务:每年两次以上医事法律查房和不少于两次法律培训;

 2.有事约请服务:

  ①对医院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②参与医院组织的病案讨论并提供意见;参与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一般为电话预约,紧急状况下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为医院起草或审查、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申明、备忘录等;

  ④协助医院进行重大的商务谈判;

       ⑤接受医院委托,向医院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出具《律师函》、《催告函》等文件,以常年法律顾问身份出面交涉,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3.值班服务:每周半天在医院现场值班,提供法律咨询、签署法律意见等服务。

四、报名及资质审查

    1.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 12月 11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部进行资质预审和报名。

    2.资质预审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无报名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4. 报名单位由医院审计部进行资质审查。

五、采购时限

 1、本公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比选时间在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羊市街19号(青龙街82号)

    联 系 人:医务部  何老师  

    联系电话:6131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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