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1-03-04 11:09管理员
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拟组织开展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年度检测工作,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最终确定一家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签署项目服务协议,为我院提供检测服务,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参与比选。
一、比选内容
服务期(2021-2023共三个年度)内为医院指定的项目开展检测工作,包含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场所防护检测。并出具3份有效纸质版本检测报告及1份电子版PDF格式报告。
二、资格要求
1、比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比选人为四川省内注册的需提供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资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为四川省外注册的需提供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证明。
3. 比选人需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编制的报告满足卫生规定的行业要求。
4. 比选人需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乙级及以上)。
5.比选人需同时具备X射线机、DR、CR、CT、直线加速器、γ后装治疗机、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钼靶乳腺机的检测资质。
三、报名要求
(一)比选人申请人报名材料清单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5.《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
6.《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乙级及以上)。
7.比选人为四川省内注册的需提供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资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比选人为四川省外注册的需提供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证明。
报名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
(二)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10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三)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号楼附楼三楼院感部。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我院院感部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计部复核。
五、领取比选文件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号楼附楼三楼院感部。
六、递交应选文件
递交时间: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号楼附楼三楼院感部。
七、本次竞价比选公告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四川招投标网同步发布
八、联系人:郭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1318509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感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