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2025-05-08 16:46管理员

汽车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车型为5座-55座。

二、资质要求

具备车辆租赁服务从业资格,符合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一)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其中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其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

(二)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车辆租赁服务保障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因车况、驾驶员原因导致的较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优先保证车辆使用需求。

三、服务需求

(一)车辆需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应当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2)用于租赁服务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应当在200万及以上

(3)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4)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5)营运车辆的车龄应在5年内。

(二)驾驶员要求

1.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熟悉成都道路;

2.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一个记分周期扣满12分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安全事故;

3.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报价要求

申请人请持(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用三合一证书代替);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单(见附件);

(五)日常租赁和应急租赁响应时间和方案;

(六)近3年内未发生因车况导致或由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承诺函。

四、回复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2日,9:00-17:00。

五、回复邮箱

519457377[at]qq[dot]com

六、联系人

曹老师  13348819057


附件: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汽车租赁报价单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附件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汽车租赁报价单













车型

租车费

(包含4小时、50公里油费、驾驶员劳务费)

租车费

(包含8小时、100公里油费、驾驶员劳务费)

超里程收费

(含燃油费)

(元/公里)

超小时收费

(含驾驶员劳务费)

(元/小时)

双流机场接机一口价

天府机场接机一口价

1.8升轿车(5座帕萨特或同级别车型以上)







7-9座商务车(别克商务或同级别车型以上)







10-18座(丰田考斯特客车或同级别车型以上)







20-30座







30-39座







40座以上







驾驶员单独租赁劳务费

(4小时、8小时)







驾驶员餐费(元/天):













驾驶员过夜住宿费(元/天):













备注:以上报价不包含路桥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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