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5-03-10 09:40管理员
比选公告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采购法律服务(非医疗部分),对医院在经营管理、合同审核、招标采购、争议处理、诉讼事宜等方面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医院有关要求和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比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要求如下:
一、比选项目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非医疗部分)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年检合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主负责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8年。
6.律师事务所在成都或在成都有服务机构。
7.自2022年1月1日起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失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服务内容
1.医院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招标采购、房屋资产租赁、合作共建、培训交流、知识产权、科研、GCP等方面的合同起草、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解答医院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医院重大的商务谈判。
4.根据医院需求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案例分析。
5.代理医院(非医疗部分)诉讼、仲裁等案件。
6.参与解决非诉讼部分纠纷,参与处理信访、投诉等有关事项。
7.指导和协助医院每年打造一个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或创新实践案例;每年联合医院完成一篇合规管理或法治建设相关文章。
8.参与处理医院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要求
1.签约法律顾问单位需指派1名律师到医院坐班工作,坐班时间每周至少两个半天且人员相对固定,保障医院日常工作咨询。
2.如医院有重大紧急工作需要,签约法律顾问单位须保证顾问律师(注: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半小时内能到达医院。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持: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4.律师事务所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5.主负责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不少于8年证明材料;
6.律师事务所在成都或在成都有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失误记录三项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报名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需出示原件查验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9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061896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法务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