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一批拟引入药品厂家遴选公告
2019-11-25 00:00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91号),按照《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新药遴选工作方案》(成三院发〔2019〕21号),我院将组织第一批拟引入药品的厂家遴选工作,并将于12月2日接收企业自愿递交的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拟引入药品目录:
二、拟引入药品厂家遴选的申报原则(以下原则须同时满足):
1、属于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挂网药品;
2、药品生产企业为此次药品申报的责任单位。申报资料递交限定于拟引入药品的生产企业或由生产企业唯一委托的经营企业(需具备生产企业申报授权委托函);
3、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种包装规格。
三、申报企业需准确、规范填写所有申报资料,保证所有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如出现资料缺项,则会被拒收;如发现虚报资料信息,则会被取消遴选资格。
四、药品申报资料:
1、药品申报信息表(附件2)
2、药品申报承诺书(附件3)
3、药品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4)
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5)
5、申报企业委托申明书(附件6)
6、生产企业申报授权委托函(附件7,经营企业需要提交)
7、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8)
五、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按照附件要求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资料袋封面粘贴申报资料目录(附件1)。附件8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封面注明申报药品、申报企业名称,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六、资料报送时间:2019年12月2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七、资料接收地点:审计部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9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一号楼4楼)。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1318613
八、各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九、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一律视为无效资料!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