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文件的递交
2019-01-11 16:57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保障我院临床用氧需求,现拟采取院内公开比选的形式选择医用氧生产企业。作为比选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医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现诚邀有合格资质的厂家参加以下项目的比选。
一、 比选项目
(一) 医用氧供应
氧气(液)(m3,预算1200 m3/年)
氧气(钢瓶40L,预算20000瓶/年)
氧气(钢瓶10L,预算1200瓶/年)
氧气(钢瓶4L,预算30瓶/年)
氧气(杜瓦罐195L,预算120瓶/年)
氧气采购金额约19万元/月。
(二)医用氧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
1.负责对钢瓶、液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
2.负责每年为医院办理相关压力设备的质检手续,包括液氧罐、钢瓶、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和更换。
3.负责为医院氧供应岗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家庭供氧配送服务。
二、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医用氧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必须具有医用氧(液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件;
3.必须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GMP证书;
4.必须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注册批件及质量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
5. 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7.必须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
8. 必须具有地市级以上医院或类似规模服务业绩;
9.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 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入,以及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的情况发生;
11.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医用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5.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6.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15版)复印件;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8.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承诺;
9.产品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廉洁销售承诺书;
10.医用氧四川片区所有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及服务合同复印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或资料两套,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审查时须提交原件。
四、 服务要求:
1.气体、气瓶的生产、销售、充装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在供应合同履行期间,由供应单位负责对所有气瓶进行维护及售后服务。
3.在供应合同履行期间,由供应单位负责每年为医院办理气瓶的质检手续,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和更换。
4.在供应合同履行期间,由供应单位负责医院家庭供氧的配送工作。
5.在供应合同履行期间,由供应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 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11至2019年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羊市街19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住院楼药品库房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1318613 61318615。
4. 应选单位请于2019年1月22日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原件,到医院药学部、审计部进行资质审查。完成资质审查后将电话通知公司审查结果,发放书面通知书。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