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2019-01-11 16:54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保障我院使用的内镜及血液透析机消毒、灭菌符合院感要求,并安全、高效运行,现拟采取院内公开比选的形式选择消毒剂生产企业。作为比选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医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现诚邀有合格资格的商家参加以下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

(一)过氧乙酸

规格:浓度0.2%-0.33%,5L/桶

适用设备:用于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的灭菌。

(二)邻苯二甲醛消毒液

规格:浓度0.55%,5L/桶

适用设备:用于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软式内镜及附件的高水平消毒。

(三)血透机用柠檬酸消毒液

规格:浓度50%,5L/桶

适用设备:用于血液透析机管道消毒。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毒剂生产销售业务;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五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入,以及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的情况发生。

三、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书:载明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

6.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其中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资料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同时提供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

7.产品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廉洁销售承诺书;

8.产品四川片区客户名单、联系方式和服务合同复印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或资料两套,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审查须提交原件。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

1. 报名时间:从2019年 1 月11 日 至 2019年1月17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药品库房办公室。

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1318613   61318615。

4. 应选单位请于2019年1月22日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原件,到医院药学部审计部进行资质审查。完成资质审查后将电话通知公司审查结果,发放书面通知书。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药学部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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