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0-02-24 00:00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抗新冠肺炎设备紧急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比选。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抗新冠肺炎设备紧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IT-GN-2020020047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比选项目简介: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后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比选会。不参加的,经现场主持人同意可不参加本项目比选会,未参加比选会的视为认同比选会结果(本项目比选会有全程声像监控录音)。
本项目共5个包,情况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数量(台/套) | 采购预算(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1 | 01-01 | 无创呼吸机 | 4 | 80 | 允许进口 |
02 | 02-01 | 除颤仪监护仪 | 2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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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3-01 | 高性能多层螺旋CT | 1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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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04-01 | 汽化过氧化氢消毒机 | 2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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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 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机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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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05-01 | 车载转运呼吸机 | 1 | 35 | 允许进口 |
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及所响应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比选申请人还应满足的其它特定条件:
7.1、若响应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响应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8、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本比选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时间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比选公告,链接地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0-02-24/2545343.html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成都市青龙街8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8-6131849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邮 编:610000
联系人:黄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11881753/13111881792
传真:028-87793161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装备
2020年2月24日